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材料與氫能源綜合利用項目—原料倉儲工程
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原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 )、《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與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魯環評函[2012]138號文)等的相關要求,對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材料與氫能源綜合利用項目原料供應工程項目進行公示,目的是為項目建設可能影響區域內的公眾對項目建設情況有所了解,并通過公示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1. 建設項目概況
建設單位名稱: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新材料與氫能源綜合利用項目—原料倉儲工程
建設地點:青島市董家口臨港產業區和港區
建設性質:新建項目
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總投資66736萬元,項目地上占地面積5000m2,地下部分投影面積138533m2。洞庫設計總容積60萬m3,共設1座60萬m3洞罐。本項目采用地下水封石洞儲庫儲存,由洞罐、地面設施和配套工程組成,包括丙烷儲運及儀表、電力、通信、給排水、消防等設施。
2. 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1)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
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大體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主要為研究有關文件,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篩選重點評價項目,確定各單項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等級;
第二階段為正式工作階段,其主要工作為進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并進行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
第三階段為報告書編寫階段,其主要工作為匯總、分析第二階段工作所得的各種資料、數據,給出結論,完成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
(2)主要工作內容:
1)根據項目周圍污染源及項目本身的情況,分析項目自身產生的污染因素,篩選出主要污染因子;
2)通過現狀調查和監測,評價建設項目場內及其周圍環境質量現狀;
3)評價分析項目營運期對環境的影響;
4)針對項目不同時段的污染因素提出切實可行的環保措施;
5)公眾參與調查與分析;
6)項目選址和建設的可行性分析。
3.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為聽取項目所在區域社會公眾對項目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將本項目公示,征求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主要征求內容如下:
(1)您對本項目的了解情況;
(2)您對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現狀的評價;
(3)您認為該項目的建設對您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會產生什么影響?
(4)根據您掌握的情況,項目對環境產生的危害或影響是什么;
(5)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本項目持何種態度?請簡要說明原因;
(6)您對本項目在環保方面有何進一步的建議和要求。
4. 征集公眾意見方式
即日起,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聯系方式,將意見和建議與環保部門、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進行聯系。
項目建設單位: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主任 電話:15092521158
上述公示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由建設單位負責。
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