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材料與氫能源綜合利用項目—原料倉儲工程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的相關要求,現將項目建設的環境影響分析結論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況進行第二次公示,使公眾對項目建設情況進一步了解,并通過公示了解社會公眾對建設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建設單位名稱: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新材料與氫能源綜合利用項目—原料倉儲工程
建設地點:青島市董家口臨港產業區
建設性質:新建項目
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總投資66736萬元,項目地上及地下投影面積共160533m2。丙烷洞庫設計總容積60萬m3,共設1座60萬m3洞罐。本項目采用地下水封石洞儲庫儲存,由洞罐、地面設施和配套工程組成,包括丙烷儲運及儀表、電力、通信、給排水、消防等設施。
二、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論
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
廟東村、沙嶺子村、徐家官莊村、小莊村及廠址中心處SO2、NO2小時濃度、日均濃度,PM2.5、PM10、TSP日均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要求;非甲烷總烴小時濃度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關于非甲烷總烴環境質量標準濃度限值的規定;除廠址中心處硫化氫小時濃度不滿足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相關標準外,其余點位硫化氫小時濃度均滿足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相關標準外。
2、水環境質量現狀
地表水:橫河水質監測指標中BOD5、總氮及氟化物監測值有超標現象,其余監測因子均滿足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
地下水:除口上村和小灘村硝酸亞超標外,地下水水質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的Ⅲ類標準。
海水:評價海域2號站位油類超二類水質標準,但符合三類水質標準要求,其余各站位各監測因子均符合所在功能區水質標準要求。
3、聲環境質量現狀
通過對監測數據的分析可知,項目所在東區廠界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區標準。
4、土壤環境質量
在評價區域土壤中,不同pH監測數據,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的二級標準;石油烴類未檢出,符合《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評價技術規定》(環發[2008]39號)中表2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標準值要求。
三、建設項目施工期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結論
1、廢氣
施工廢氣主要來自爆破、地面開挖和運輸車輛行駛產生的揚塵及施工機械 (柴油機等)和管道焊接排放的煙氣等。這些污染物將對環境空氣造成一定程度 的污染,但這種污染是短期的,工程結束后將不復存在。
2、廢水
施工期廢水主要來自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產生的生活污水、爆破過程噴淋灑水、洞罐的地下涌水、混凝土養護廢水、管道安裝完后的清管試壓廢水、洞罐清罐水以及水幕系統排水等。
生活污水經臨時管道接入現有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董家口中法水務污水處理廠處理。爆破過程噴淋廢水、混凝土養護廢水及地下涌水經施工期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于工程。清罐水和管道清管試壓水水質較好,符合洞罐水幕系統補水要求,用于水幕系統用水。施工期水幕系統排水經施工期水幕系統排水處理設施處理后,作為水幕補水用。本項目施工期污水均可得到妥善處理,不會對周圍水環境產生影響。
3、噪聲
項目施工過程產生的施工機械噪聲、爆破振動、噪聲和運輸車輛噪聲對周圍的聲環境存在一定的影響,施工單位在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之后,施工階段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將被降至較低。
4、固廢
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洞庫開挖巖石、施工棄土、生活垃圾等。
開鑿洞巷過程中產生的石方暫存于位于施工巷道口附近的臨時堆渣場,施工結束后用運渣設備運出洞外填海造地或做建筑材料。 庫區土石方工程產生的泥土和碎石全部回填。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經專門統一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5、生態
項目在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廠區內,主要占地類型主要為拆遷后的村莊、農田,工程永久占地會使土地的利用性質和功能發生改變,不會改變區域土地利用的結構,僅廠區內景觀格局將發生改變,原為未建設的工業區,建設后為工業建筑景觀。廠區范圍內主要為無植被區域,自然植被很少,不會改變區域植被類型和降低生物多樣性,生物量損失也較小。
四、建設項目運營期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結論
1、廢氣
本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來自庫區地面設施動靜密封點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出現在下風向247m,占標率為2.08%。本因此項目無組織排放的廢氣對周圍環境空氣的貢獻值很小,說明其對周圍的大氣環境影響很小。
2、廢水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含丙烷裂隙水水質滿足炭黑裝置急冷水回用要求,此部分污水直接回用至炭黑裝置,不外排。其他污染雨水、沖洗污水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為COD、氨氮、石油類,進入廠區系統管網,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達到處理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的B級標準后排入董家口中法水務污水處理廠,經董家口中法水務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要求后排海。
3、噪聲
本項目運營期噪聲源主要為庫區地面設備。經減振墊減振、隔聲措施后,廠界噪聲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 —2008)的3類標準的要求。
4、固廢
項目庫區生產人員生活垃圾、廢抹布統一集中存放,委托地方環衛部門定期處理。廢機油屬于危險廢物,依托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險廢物暫存間,由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統一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5、環境風險
本工程的最大可信事故為:碼頭至庫區丙烷(液相)管線破損導致低溫液態丙烷泄漏蒸發、以及丙烷蒸汽云團遇明火繼而發生火災爆炸產生二次污染物CO對大氣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建成后,由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統一組織生產運行管理;項目包括庫區、庫區外管線,輸送儲存物料為丙烷,本項目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可納入“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中,在項目投產運行前,完成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的編制,并定期進行更新、演練。
在積極采取各項風險防范及應急減緩處置措施,并制定完善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的基礎上,本項目風險事故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較低。
5、結論
建設項目符合產業政策,選址合理,清潔生產達到國內水平,采用的各項環保設施可以保證各項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總體上對評價區域環境影響較小,采取風險防范及應急措施后,風險水平在可接受范圍以內,本報告書認為:在確保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并確保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從環境的角度考慮,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性的。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公眾參與的目的是收集項目影響范圍內的民眾對項目建設的觀點、要求和愿望,公眾如果對項目持有異議,請在10日內與項目單位或環評單位進行聯系。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與項目單位或環評單位進行聯系,聯系方式如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項目建設單位: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主任 電話:15092521158
上述公示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由建設單位負責。
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