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材料與氫能源綜合利用項目—90萬噸/年丙烷脫氫與8×6萬噸/年綠色炭黑循環利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信息公開
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材料與氫能源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基本編制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魯環函[2012]138號)的有關規定,對本項目環評信息進行公開,以維護項目所在區域公眾的合法環境權益,并聽取社會各界對本項目環境影響及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名稱“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材料與氫能源綜合利用項目—90萬噸/年丙烷脫氫與8×6萬噸/年綠色炭黑循環利用項目”。項目擬新建一套90萬噸/年的丙烷脫氫裝置和8×6萬噸/年綠色炭黑循環利用裝置,其中丙烷脫氫裝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反應系統、壓縮單元、低溫回收單元、產品精制單元、制冷系統、廢水分離系統、泄放和火炬系統、PSA單元和燃氣輪機熱電聯產等,綠色炭黑裝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反應燃燒系統、袋濾收集系統、余熱鍋爐系統、造粒包裝系統等;項目以外購丙烷和煤焦油為原料,生產聚合級丙烯、綠色炭黑等產品,副產少量氫氣、C4及燃料氣等產品;項目擬建于青島市黃島區董家口經濟區化工園區內,建設投資68361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091萬元。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本項目所排廢氣污染物能夠滿足達標排放要求,預測表明擬建項目實施后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不大。
項目產生的污水經金能公司新建污水處理場預處理后,達到園區中法水務進水水質要求后由中法水務進一步處理后排放,中法水務有能力處理本項目產生的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丙烷脫氫廢催化劑由廠家回收,其他SCR脫硝廢催化劑、廢氧化鋁球、廢分子篩等委托有相應資質單位處理,煤焦油過濾產生的廢濾渣拉運至金能母公司配煤使用,所有固體廢物均得到有效處理處置,不外排環境。
本項目通過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從工程上采取降噪措施,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在設定的最大可信事故狀態下,通過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項目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氣污染控制措施
本項目加熱爐、熱電聯產鍋爐等燃料采用項目自產燃料氣和外購天然氣,加熱爐采用低氮燃燒器,并對綠色炭黑裝置尾氣鍋爐煙氣采用脫硫脫硝措施,外排煙氣中SO2、NOX和顆粒物的排放均滿足相應標準要求,實現達標排放。
2)廢水污染控制措施
項目產生的污水經金能公司新建污水處理場預處理后,達到園區中法水務進水水質要求后由中法水務進一步處理后達標排放。
3)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廠家回收、拉運至母公司處理和外委有相應資質單位處理,全部得到有效處理處置。
4)噪聲控制措施
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時采取減震、消聲等措施。
5)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本項目從選址、總圖布置和建筑安全、危險化學品貯運、工藝技術設計、自動控制、電氣/電訊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降低風險事故發生概率;風險應急系統納入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體系,依托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的事故廢水收集設施,防止事故污水直接排入海域。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擬采用的工藝技術符合清潔生產要求,污染物能得到處理并達標排放,環境風險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在落實報告書所列環保措施、風險防范措施的條件下,本項目從環保角度可行。
五、查閱方式
如需要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在本項目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請到公示網站查閱,或與建設單位聯系。
六、意見征求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建設項目所在地區,主要征求意見事項為:
①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對本項目持何種態度?
②對本項目建設和運行帶來的何種環境問題最關注?
③對本項目采取哪方面環境保護措施最關心?
④對本項目建設的環境保護措施和環保管理有何具體意見和建議?
⑤與本項目有關的其它意見和建議。
七、意見反饋方式及起止時間
公眾對建設項目的意見,請于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可以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傳真或其他方式反饋給我們,也可將書面意見提交負責該項目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八、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及傳真:18306481158
聯系人:王先生 電子郵箱:fengshang0534@126.com
青島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